需要到当地申请。必须是当地的常住居民,外地的居民不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相关法律规定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怎样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
1、需要到当地申请。必须是当地的常住居民,外地的居民不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需要主动申请,国家的任何补贴都不是强制性的,即使满足补贴条件,自己没有去申请,也享受不到相关福利。
3、申请低收入的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低保户的对象有哪些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残疾人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1、需要到当地申请。必须是当地的常住居民,外地的居民不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需要主动申请,国家的任何补贴都不是强制性的,即使满足补贴条件,自己没有去申请,也享受不到相关福利。
3、申请低收入的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二条,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非户籍所在地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但是,当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在持有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后,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这种做法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根据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事处)提出申请。
因此,低保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低保。
单方面的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如果是单方面离婚,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一、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起诉方向提交书证,应填写—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揭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台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去裁定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五、根据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论。
六.等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冯绍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