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在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中国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标准?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的,就应当立案追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执行判决失职罪能判多少年
执行裁判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