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电子包括:专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农产品销售或收购、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海关进口专用交缴款书。
《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