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出纳是否需要有人担保来做出纳,以及出纳担保书的相关内容。出纳一般不需要担保,但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因此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出纳担保人是在出纳因为其职务的便利侵吞公司财产,不能对其全额进行追偿或不能追偿时,支付出纳所侵吞的财产给公司的人。此外,还介绍了质押担保的相关知识。
法律分析
一、是否需要有人担保来做出纳?答案是否定的。出纳一般不需要担保,但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因此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出纳担保人是在出纳因为其职务的便利侵吞公司财产,不能对其全额进行追偿或不能追偿时,支付出纳所侵吞的财产给公司的人。
二、出纳担保书
担保人愿意为按下列条件向贵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范围本人男(女),身份证号码为(以下简称担被担保人:男(女):身份证号码为任职XXX
(一)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履行职务或工作期间,不以盗窃、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任何手段侵犯贵公司或贵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贵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三)保证被担保人不做任何假账损害公司利益;
(四)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一切财务商业秘密;
(五)保证被担保人对因其工作失职、渎职、失职以及损毁公司财物而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六)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七)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什么是质押担保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标的动产或权利交债权人占有或控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权利的情形时,债权人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质押法律关系中,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将标的财产移转于质权人占有或控制而供债权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出质人;出质人移转给债权人占有以供债权担保的财产,称为质物或质押财产。
拓展延伸
出纳担保书是一种担保方式,出纳以个人名义签章保证,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出纳担保书的内容包括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保证的金额、保证的期限、保证的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出纳担保书的意义在于,它可以增加被担保人的信用度,使被担保人更容易获得贷款或信用支持。同时,出纳作为保证人,其信用度也可以提高其担保的有效性。此外,出纳担保书还可以作为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对被担保人的信用管理有一定的帮助。
然而,出纳担保书也存在一些风险。首先,如果出纳的信用度较低,可能会影响担保的有效性。其次,出纳作为保证人,如果无法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可能会给被担保人带来损失。因此,在签署出纳担保书时,需要确保出纳的信用度较高,并明确保证的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以降低风险。
结语
出纳一般不需要担保,但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出纳担保人是在出纳因为其职务的便利侵吞公司财产,不能对其全额进行追偿或不能追偿时,支付出纳所侵吞的财产给公司的人。出纳担保书是出纳为了保证其职务行为对公司利益不造成损害而向公司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在质押法律关系中,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将标的财产移转于质权人占有而供债权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出质人,出质人移转给债权人占有以供债权担保的财产称为质物或质押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