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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能否当天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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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工资,不得拖欠。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当天一次付清工资。部分地方如深圳市有特别规定,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法律分析

1、可以,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部分地方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及程序解析

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及程序是雇佣关系结束后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结清工资。具体结算时间取决于雇主的规定以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雇主应当在员工离职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结算程序一般包括核对离职员工的工作时间、计算应付工资、扣除应扣项目(如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最终确定实际应发工资。离职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如果雇主未按时结算工资,还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离职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与雇主沟通并确保工资结算按时进行。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根据不同地方的特别规定,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而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无论如何,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及程序是雇佣关系结束后的重要环节,雇主应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结清工资。离职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工资结算按时进行。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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