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在以下情形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房屋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婚后还贷,房屋为共同财产;
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房屋为共同财产;
4、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视为一方将房屋的一半交给另一方,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5、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婚后以双方名义登记房屋变更,视为一方将房屋的一半交给另一方,为双方共同财产;
6、婚前买房一方支付首付,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