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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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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居民因病在济南市定点医院就医的,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并上传信息。

2、参保居民出院时,应先结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3、办理出院手续后,参保居民应持社保卡、住院原件、住院费用清单、相关病历资料原件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结算单”。

4、参保居民持社保卡和“结算单”到医保办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对于大病保险的报销,具体来说:

对于重大疾病、罕见病和住院特殊疾病,参保职工可享受医疗保险实际支付金额的80%报销(不含个人和企业自付部分),且年度报销累计上限为30万元。

对于非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为70%(经济困难职工报销比例可以达到80%)。

对于居家治疗、门诊治疗和特殊病种治疗,报销比例为60%。

如果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1.4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具体报销比例暂未明确,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者相关机构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综上所述,济南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同时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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