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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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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本专业的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的能够从事经济、金融理论研究和教案的高级人才和经济、金融部门高级管理人才。

.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经济、金融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主要研究成果和最新的前沿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站在学术前沿运用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创造性研究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身心健康,能在本学科相关领域从事高层次研究和教案工作,或在有关经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

二、本专业的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金融经济学

.货币金融学

.制度金融理论

.金融发展理论

.金融中介与风险管理

.金融工程

.公司金融理论

.国际金融

.国际投资

三、本专业的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年。原则上第一、二学期以课程学习为主,从第三学期开始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本专业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和院主管领导同意并报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四、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设置原则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性功能,应将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有机结合。要处理好知识的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的关系,特别要注重通过课程教案培养研究和创新能力。

.课程分类(具体见附表)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及其他教案环节等。

.学分和学时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必须修满总学分为 学分以上的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学分(含政治课学分,外语课学分),学科通开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其余为专业选修课学分。一般每学分按学时设置。

非经济学专业硕士生以及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研究生,还必须补修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并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课程教案与考核方式

采取脱产或者在职集中教案的方式。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运用课堂系统讲授、专题讲授、研讨式教案、课堂讨论与学生课外自学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养。

每门课程结束,进行课程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口试提交报告课程论文考查等形式。

五、本专业的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写作是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学位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该从高起点、新视角、前沿性的要求出发,应尽量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必须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国内外关于该选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主要参考文献等。

.预答辩。为提高本学科点博士论文质量,博士生在正式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前一学期必须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时,博士生必须完成论文的工作量并明显体现出其论文的创新性。预答辩前应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五位专家组成的预答辩委员会,由一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认真负责的教授担任,导师不担任。申请预答辩的博士应在预答辩前天向答辩委员提交已完成的论文稿。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不合格者不得在下一学期申请正式论文答辩。

.创新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专业理论、或者研究方法等方面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必须有创新和一定的理论深度,质量较高。

六、本专业的培养方式

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按照武汉大学建立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发挥博士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案方式,着重培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本专业的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综合考试:博士生在修完学位课程之后,一般在第四学期举行综合考试。考前应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五位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由一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认真负责的教授担任,导师不担任,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报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综合考试一般涵盖两门以上课程,采用笔试和口试方法,主要考核和检验博士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综合考试应严格把关,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科研要求: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掌握研究金融学的理论和方法,应该承担或参加导师或其他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必须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在指定的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篇、在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篇学术论文,才能获得申请博士学位的资格。

.教案实践要求:为了加强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实践活动,包括教案实践、社会经济调查、实际部门工作等。

.学术活动要求: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听一定数量的学术报告,并参与讨论,提交学习心得;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或者讲座,或者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别课程编码课程名称英文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

学期

教案

方式

考核

方式

必 修 必修课公共政治理论课 讲授考试全校文科博士必修
第一外国语 讲授考试全校必修
通开课学科宏微观经济学前沿专题 讲授考试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必修
必修课专业高级计量经济学 讲授考试金融学专业必修课
货币金融学( )讲授考试
选 修 金融经济学 讲授考试根据研究方

向至少要选修门课程

金融发展理论( )讲授考试
金融中介理论与风险管理( )讲授考试
国际金融前沿专题( ) 讲授考试
金融工程专题 讲授考试
专业

补修课

中级宏微观经济学( )讲授考试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成绩不计学分
货币银行学( )讲授考试
国际金融( )讲授考试
公司理财( )讲授考试
投资学()讲授考试
金融工程( )讲授考试
综合考试环节
科研实践环节
教案实践环节
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环节
学术活动环节
论文开题报告环节
论文预答辩环节
论文答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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